從目前已有的成果看,會展業的研究雖然重視上得以緩和,但是較國外相比,我國所處仍然很薄弱在這方面上,如何能夠使會展政策達到會展產業平衡發展的效果,既有所節制又有所鼓勵,還需要業內認真思索與研究。
產業政策是為支持或節制行業發展而做出的重大宏觀決策。今天,會展業的產業政策問題已經越發的引起了專家、學者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其實,無論是在過去,還是在2016年的今天,制定會展業的產業政策都離不開以下這四要點考慮。
是制定限度性政策,還是鼓勵性政策?
這是一個根本的政策導向問題。
政策是嚴肅的,不能朝令夕改。企業的失誤只能導致局部的損失,不影響大局,而政策失誤將關系到整個會展業的生死存亡。
因而政策是有高度的,要高屋建瓴,這種高度從哪里來?主要是基于對會展業運行規律的深刻理解。同其它許多行業相似,會展業也首先面臨一個要制定鼓勵性政策還是限定性政策的問題。截止到2015年,各項報告數據顯示,目前在中國,會展業發展依然過熱,而有些專家則從產業的帶動效應上評判,認為會展業遠未達到理想狀態,更談不上過熱。
為了拿出高水平的政策,目前關鍵的是加強對會展業的研究,弄清楚為什么要發展會展業?會展業給現實經濟解決了哪些問題?對經濟增長、對百姓生活水平提高有哪些好處?
從目前已有的成果看,會展業的研究雖然重視上得以緩和,但是較國外相比,我國所處仍然很薄弱在這方面上,如何能夠使會展政策達到會展產業平衡發展的效果,既有所限定又有所鼓勵,還需要業內認真思索與研究。
是遍地開花,還是某些區域優先發展?
這是一個重要的地區布局問題。
會展業的發展要有一定的基礎條件,如自然地理條件、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會展場館、產業基礎、政策環境等。并不是所有的城市、所有的地區都具備這些條件,因而會展業不可能遍地開花。
那么,優先發展哪些區域呢?首先是北京、上海、廣州三個具有重量級的城市,因為這些城市已經基本具備了發展會展業的社會、經濟與文化基礎,無論是組展商、參展商還是一般觀眾,都能夠在這些城市找到參展與參會的理由。
其次是特色級會展城市,如大連、青島、深圳、成都、珠海、濟南、廈門、重慶、杭州等,這些地區要么在城市風光方面有壟斷性,要么是區域經濟文化和交通樞紐,容易找出自己發展會展業的特色和“賣點”。
是展會與大型活動同步發展,還是分類區別優先發展?
這是一個重要的產品布局問題。
從國外的有關研究看,不少學者把展覽、會議與大型活動捆在一起,共同構成一個“會展業”。
其理由主要有兩點:一是這三類活動都是那種長時期策劃、短時期團聚、對餐飲、住宿、旅游等具有較大帶動性的活動。
二是因為近年來的發展趨勢已經表明這三類活動之間的界限在逐漸模糊,通常的情況是展中有會、會中有展、大型活動中既有展又有會。
但是,從活動目的和具體運作方式來說,三者又有很大不同。一般說來,展覽尤其是商貿展覽,其直接目的是推進交易,是商品買家和賣家的聚會,其尋找交易伙伴的目的性非常明確。而大多數會議的目的在于交流信息,或者是單向的宣傳,如培訓、產品說明會等,或者是雙向的交流,如研討會等,能否達到溝通的目的是評價會議成敗的關鍵之一。
相比而言,大型活動如世博會以及各地的節慶活動等,其目的性比較復雜,可能是為了宣傳、也可能是為了活躍居民生活,抑或是為了樹立形象,從這一角度看,大型活動的市場化程度低,大多數大型活動需要出面,需要財政補貼。
如何處理保護民族產業和對外敞開的關系?
這是一個中國會展業如何在國際經濟統一化背景下尋求發展的重要問題。
中國會展業目前還是一個“幼稚產業”,產業組織化程度不高,國際競爭力不強,這是一個不容回避的事實。
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
(1)會展業相對滯后,計劃經濟體系下的利益格局尚未解除,會展業中的政企關系尚未理順;
(2)會展行業的敞開滯后,國外展覽公司的辦展資格仍有限定,同WTO所倡導的開 放、競爭與國民待遇精神尚有差距;
(3)政策供給嚴重滯后,導致會展業無規可循,辦展辦會主體魚龍混雜,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行業形象;
(4)行業自律組織發展滯后,全國性行業協會尚未形成,各地方協會不少流于形式,形同虛設,職能殘缺。
這些問題是由于歷史原因造成的,不可能在較短的時期內解決,中國對國外會展業敞開市場是一個必然的趨勢,因而協調民族會展業與國際會展業之間的關系,同樣是政策制訂中慎重考慮的問題。
會展業作為新興服務業,是21世紀的朝陽產業,有著巨大的發展潛力。它帶動紡織服裝、住宿、餐飲、通訊、旅游、購物等各類相關產業,因此,中國會展業的發展,需要產業政策上的引導和正確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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